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 一、不履行合同的书面通知的法律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定地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三条规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综上所述,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实际上是违反《合同法》的相关的规定的。凡是成立的合同,就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的,因此,我们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相关的规定,
总结: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的书面通知的法律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域名备案去哪里办理比较好
      域名备案去哪里办理比较好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个人网站也快速地发展起来。因此有很多人便产生了疑问“域名备案去哪里”。因为备案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这个问题也显得很重要。我们应该在备案之前......


·2023老赖新规可拘留三个月吗
      不可以,老赖被法院抓拘留十五天左右。司法拘留的条件是: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按照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数额定期处罚罚金。税收罚金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违反税收法规的纳税人课处的各种罚款。根据我国税收制度的规定,税收......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婴儿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婴儿对于那些被自己亲生父母遗弃的婴儿,不管是怎样的公民,只要符合我国《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再按照规定办理了收养登记或者收养公证之后,就可以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了......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于是否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时需要采取的离婚程序。一般来说诉讼需要当事人双方同时出庭参与庭审,但是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呢?此时提起......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