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江苏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

  一、江苏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4、误工费赔偿标准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5、护理费赔偿标准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6、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7、营养费赔偿标准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9、交通费赔偿标准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10鉴定费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产生的费用,凭发票计算。
  
  【注意事项】
  
  1、上述第5项护理费,交通事故一级残疾生活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期计算为最多20年,赔偿比例由法官酌定,一般为100%。
  
  2、赔偿总费用因各地收入水平不同,存在地区差异。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不得逃避责任或者恶意伤害。以及第一时间了解伤情,减少伤痛损失,赔偿过程进行理性看待,减少语言上的争执。同时,对于广大驾驶员群众在驾驶的过程中更应该注意路况和过往车辆,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总结:一、江苏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1、医疗费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个男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个男的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应该收集证据在法定时效内起诉,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需要的手续有:1、首先要具备起诉的条件;2、准备起诉书和先关的证件,包括借条、合同等;3、携带相关的证据......


·私募基金设立时间是多长呢?
      私募基金设立时间是多长呢?1、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方式,通常会存续相当长的时间。长存续期限使得基金管理人有更高的风险容忍度,有助于提高基金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存续期为10年......


·离婚期间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离婚期间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依照民事证据规则,从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举债,提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应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


·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靠法律地进行解决,在生活中如果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监狱则是让犯罪分子管制的地方,对监狱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保障罪犯能在......


·分居起诉离婚要满几年?
      一般夫妻如果没有感情通常会选择离婚,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离婚才能成功。如果有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这时可以选择分居,分居达到一定时间去法院起诉离婚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的。但是......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罚
      在经济愈加的发达后,饮食养生成为人们最近关心的话题,而我国经常出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物给大众带来不小的影响,对于非法生产商的这种行为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


一、江苏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