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拘役法院有判3个半月吗?

  拘役法院有判3个半月吗?是有判三个半月的,前提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收押人犯,应当建立人犯档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视和享有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综合上面所说的,拘役是对一位犯罪人员作出的处罚,一般拘役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拘役一般的上限是六个月,下限是一个月,只要符合这个标准一般都是可以判决的,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来作不同的处理。
  
  
  
总结:拘役法院有判3个半月吗?是有判三个半月的,前提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的问题是什么?
      对于犯了一定罪行的人员都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就是严厉打击之一的犯罪行为,法院在对非法集资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刑宣布判决结果,那么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的问题是什......


·北京如何自己缴纳社保?
      跟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有关社保的法律规定,以及什么是社保,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而今天要为您讲解的就是有关北京如何自己缴纳社保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点......


·对于因离婚而向法院起诉的
      对于因离婚而向法院起诉的,正常情况下应该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以向原告所在......


·签订空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签订空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理由如下:格式合同中通常包括一些空白条款,本应由当事人合意补充完整,但实践中经常出现未填写而发生争议的情况,争议焦点一般集中在空白......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也许这就是一种帮助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实际上,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犯罪。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注册资本大小和税的关系是什么?
      注册资本大小和税的关系是什么?一个企业的注册资金的多少和纳税金额没有关系。具体情况如下:1、缴税是根据你每月业务的开票金额按一定比例缴纳的,注册资金大小决定你的公司今后承担的法律责任......


拘役法院有判3个半月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