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侵权刑事责任

  如果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你就已经构成了犯罪,你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针对严重侵犯商标的合法权构成犯罪情况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构成假冒注册商标合法标识罪;第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第三:销售非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商标识别功能受到影响的犯罪行为,并且是仅限于在同一种商品上,已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犯罪行为。其实假冒注册商标罪成立时,还有可能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情况和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这些都成立为牵连犯,一般的原则还是从一重罪处罚。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1、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如果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应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罚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其罚金。2、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损害注册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使我国社会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以及我国社会环境不断向恶向趋势发展。针对此情况,我们应该避免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发生。3、我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没有经过注册人许可,与注册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并构成犯罪的,在进行赔偿损失的同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如果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你就已经构成了犯罪,你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针对严重侵犯商标的合法权构成犯罪情况主要有三方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前需要通知当事人吗?
      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前需要通知当事人吗?一、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前需要通知当事人吗?需要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


·人民检察院批捕是否需要告知被害人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是否需要告知被害人?检察院不需要告知被害人,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所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检察院不会通知受害人。......


·合伙人拒绝清算怎么处理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


·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
      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有哪些一、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有哪些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


·诈骗5000跨省抓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诈骗5000跨省抓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土地使用权......


商标侵权刑事责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