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专利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公民所创造出来一系列具有创造性意义事物的一种肯定与保护。在我国,如果创造出来了新的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等,都可以到专利局来申请专利权。一旦申请成功之后,自己的发明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违法的手段进行侵犯,否则会给予一定的赔偿。不过并不是所有发明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专利泛滥对于我国的发展也不是一件好事。那么如果想要申请发明专利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对于专利保护的法律叫做专利法,想要授予专利权的话,需要符合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个是要具备新颖性,第二个是要具备创造性,第三个是要具备实用性。一、第一,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这一个条件的重点在于新字,也就是说,该发明是不属于以前任何已经授予过专利的东西,在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记录当中都是不存在的,并且有独特的创造之处,必须区别于以往任何东西的新式发明,因为如果丧失了新颖性的话,就相当于是在不断地重复之前的东西,此时给予专利保护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甚至还有可能对之前给予过的专利造成损害。二、第二,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具有创造性。我国法律当中对于创造性的解释是必须有突出的实践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种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是与现有及原来的技术相比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有之前所没有的东西,否则这个发明发明出来对于生活没有任何的帮助,对于生产来讲也没有任何的注意,此时的发明。任何意义所在的,那么授予专利也是没有意义的。三、第三,申请发明专利必须要有实用性。1.因为在我国的社会体制之下,任何发明都必须服务于生产或者是生活,如果仅仅发明出了一个好看的皮囊的话,并没有任何的实用性,此时是没有办法投入于生产和生活的,人民也就没有办法享受到这个发明带给我们的方便,所以在这个时候授予不授予专利都没有任何的意义,不会有人去侵犯这种发明,所以实用性也是申请发明专利的一个必须条件之一。2.如果自己的发明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并且经过法定的程序提交资料,经专利发放部门审核认定可以的话,就能够申请发明专利了。3.以上就是关于公民想要申请发明专利的话,必须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在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三个方面都必须要满足国家的要求,否则是没有办法申请到专利的,一旦申请到了之后,自己的发明就收到了法律保护,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任意处置,包括使用,转让,买卖等等。如果有任何人以非法的手段侵犯自己的发明专利权的话,也可以根据已经申请到的发明专利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专利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公民所创造出来一系列具有创造性意义事物的一种肯定与保护。在我国,如果创造出来了新的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等,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为什么?一、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定金合同具有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抢夺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抢夺他人的财物,构成抢夺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那你知道我国法律对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介绍抢夺罪的......


·寻衅滋事罪主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犯罪常常表现为共同犯罪的形式,此时对行为人量刑处罚的,需要先区分其身份,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不同的犯罪身份,对其的处罚不同。那么您知道寻衅滋事罪主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吗......


·重伤二级最起码判刑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对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民事纠纷,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主动受理相应的民事案件的。但是实践中,有一些情形下的民事案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究竟这些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


专利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