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案件诉讼费标准

  行政案件诉讼费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意识的觉醒,有时候我们会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产生不满,此时我们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定,这种案件我们称之为行政案件。今年我国法律,鼓励并通过合理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案件也有所增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行政案件的诉讼费用具体有哪些标准。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何为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案件一般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在经过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处理的时候在这方面发生了行政争议。由此我们发现它是具有行政争议的所有属性,在行政争议上增加一项程序,及经过国家的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的程序。
  
  这具体表现形式及当事人,可能是公民,也有可能是企业或者是其他社会组织同国家的行政机关之间产生行政上的争议。此时如果有人民法院的介入,行政争议就会转化为行政案件。
  
  因此我们可以认定为其具备基本的四个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由于某些具体的行政行为所被侵犯的,公民,或者是法人,以及其他的社会组织。
  
  二是有明确的被告认为有侵犯自身权益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
  
  三是其诉求以及事实,必须要有一定的根据。
  
  四是必须要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以及所属辖区。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介绍。
  
  而根据类型的不同,我们可以将行政诉讼案件分为财产性的和非财产性。
  
  
  首先我们来看财产性的:
  
  财产性的收费标准,如果是治安行政诉讼案件,一般的收费标准是在5到30元。
  
  但是如果是专利的行政诉讼案件起,每件需要缴纳50元到400元。其他大部分的收费一般是在30到100元之间。
  
  除此以外,凡是涉及到有金额的,一般是按照财产性案件进行处理。而财产性案件的处理方式是按具体所涉及的金额进行缴纳。
  
  如果是不满一千元的,每件需要缴纳50元左右。如果是超过一千元,且数额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则按4%进行缴纳。不同的涉案金额所缴纳的比例也有所不同,最高的按照0.5%进行缴纳,从计算个人所得税相同,他按超额递减率进行计算。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财产性案件和非财产性案件及收费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在具体的实践中,需要关注和分清自己的所涉及的诉讼是属于财产性的,还是非财产性。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一些解答,希望通过阅读能够让您对行政诉讼案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及对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也有所理解。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诸位,当对某些行政处罚产生争议的时候,根据程序是先要进行行政复议,复议不成的才是进行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而起诉的对象一般是为复议的机关。
  
  
总结:行政案件诉讼费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意识的觉醒,有时候我们会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产生不满,此时我们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定,这种案件我们称之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承租人要赔偿多少?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承租人要赔偿多少?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现实生活中,由于父母与子女不和、子女离婚时父母为保全自己的出资等原因还经常会出现父母请求返还出资的情形。从司法实践反馈情况来看,父母请求返还出资所主张的基础法律关系往往为借贷而非赠......


·父母在婚后给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父母在婚后给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


·一、买房网签之后自己能备案么?
      一、买房网签之后自己能备案么?购房者购买的房屋最终实现合法存在,要经过网签和备案两个流程,实际购房中大家常常把网签和备案当做一回事,其实不然。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一、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一)企业的资质企业资质主要包括三证,主要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更加正规的企业还会有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果有代理......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一、职务填写没有工作,那么填“无工作单位”是正确的。无单位就不写,无单位当然无职务。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单位。按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指标解释规......


行政案件诉讼费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