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时候。官方可能会采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由于离婚的案件属于公民身份关系案件的一种,所以在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时候,是以双方的常住地或者居住地以及户口进行管辖的。下面就由我带领大家一起去看一看,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管辖的问题。
首先是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由于原告住所地的不同,所属管辖的人民法院也会有所不同。如果双方的常住地和户口地有所不同,此时一般是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理。
但是,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由原告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1)被告经常不在中国的领域内居住的,即被告方常旅居为国外。
(2)被告如果下落不明或者是宣告失踪的,一般是实际上失踪时间超过了2年,此时可以由法院宣告失踪。
(3)被告已经被劳动教育管理的,比方说收容教育。
(4)被告已经被判处实刑,且正在服刑的。
(5)被告已经被注销了城镇户口的。
在上述的相应情形中,我们可以说,由被告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果发生恶劣下列情形的,适用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特别规定进行处理:
夫妻间由一方或者是双方都已经离开了住所地,且超过了1年。如果一方离开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由原告所属法院进行处理;双方均已经离开住所地一年了,此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没有的,由原告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果是属于军婚的:
管辖的人民法院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是由非军人对军人提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的军人时,此时由原告的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案件中,双方都是军人时,则在被告在常住地或者是被告所在的团以上的单位驻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现实生活中,我们还经常出现多种情况:
1.例如,原告,被告双方均已被撤,注销了城镇的户口,此时是由被告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如果是在国内结婚,但是在国外定居的华侨,离婚时,必须在婚姻缔结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不予受理时,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双方或者是一方最后居住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3.如果是离婚诉讼中,原被告一方旅居于国外,另一方居于国内。此时居住地为国内的一方所在常居地法院进行管辖。如果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是并没有定居的时候,一方如果向法院提出诉讼时,由原被告双方所在地任意一方的人民法院均有权进行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起诉法院管辖相关资料,希望通过阅读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时候。官方可能会采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由于离婚的案件属于公民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劳动合同半年之后签的应该怎样补偿?
劳动合同半年之后签的应该怎样补偿?1、企业员工工作满半年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但是......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除非说在结婚过程当中或者是结婚之前约定的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婚姻法第......
·行贿获得的利益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行贿获得的利益处理方式是什么?合法利益,应保留给当事人:本应合法获得的审批,正当渠道无法获得审批,必须行贿才会获得审批的,审批程序合法的,所有利益应该归本人所有。非法审批:非法审......
·进厂上班一天不上班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获得工资吗?
进厂上班一天不上班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获得工资吗?劳动者做了一天不做了,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辞退员工不提前一个月怎么赔偿
辞退员工不提前一个月怎么赔偿一、辞退员工不提前一个月怎么赔偿辞退员工不提前一个月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