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在交警认定责任事故之后,双方应当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赔偿可以协商的话,就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或者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话,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中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2.在这种交通事故当中负全责而不去处理的情况,就属于双方没有协商成功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或者是判处多一些的赔偿来强迫另一方付自己的应对负的责任,对自己进行赔偿。3.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侵害了他人民事权益的,那么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了一些紧急避险的情况要除外。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当中负全责的一方属于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这个时候是理应付一定责任的,所以当自己不负责任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强迫其负自己的责任,这是个人的权利,可以放弃,但法律是赋予了当事人这样的权利的。4.在我国的其他法律也就相关问题做出了规定,例如: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是其他原因,使整个事情没有办法解决判决没有办法执行的话,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强制执行。二、法院的通常做法:1.在交通事故的里面,如果一方负全责而不去处理的话,属于因为自己的原因使事情没有办法解决,这个时候应该得到赔偿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并且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公权力来对于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或者是划拨。2.法院如果接受当事人申请的话,必须要立即对一个这个事项来进行处理,如果情况紧急的话,48个小时之内就必须要作出判决和裁定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3.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第一要做的事情并不是逃避责任,以各种不合法的方式来让自己免于惩罚,而应该是直面自己造成的后果,对于另一方的损失有积极的赔偿,能够将这个事情尽快尽好的解决才是对的。4.如果在生活当中真的遇到了另一方负全责,但是没有任何赔偿的表示的话,也不需要考虑太多,只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诉讼手段虽然比较费时费力费钱,但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毕竟是有国家司法力量做后盾的。
  
  
  
总结: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在交警认定责任事故之后,双方应当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赔偿可以协商的话,就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
      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一、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增加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性质:临时股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原股东:???????、及新增股东:???????会议议......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规定法院是哪一个?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规定法院是哪一个?(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


·仲裁劳动案从起诉到开庭时间多少才会完结?
      仲裁劳动案从起诉到开庭时间多少才会完结?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另外,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双方引发民事纠纷后,在其它解决手段失效的时候,就需要打官司了。法院会按照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给出裁决。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的裁决,当事人可以申请进......


·刑法对涉黄的处罚
      对于涉黄公众号的处罚,会被平台屏蔽部分功能,严重的会永久封号。情节严重的,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如何避免商品房风险(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如何避免商品房风险(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