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

  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
  
  要看监护人于被监护人具体的关系。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被监护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在世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优先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监护人名词解释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综合上面所说的,被监护人在没有民事能力的时候都必须要有监护人的存在,如果被监护人有什么事情那么所留下来的遗产只要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继承,但在继承的时候就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才能进行办理,所以,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要看监护人于被监护人具体的关系。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被监护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在世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优先继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应开除吗?
      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应开除吗?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不一定会被开除,具体的规定如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审......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但是很多人并不能分清楚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有形资产。那么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的内容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文......


·起诉离婚有出轨行为法院怎么判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无论是是否具有过错行为,此时都是有权起诉离婚的。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有出轨行为的话,此时法官一般会怎么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呢?而在出轨离婚的情况下,赔偿标准......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作用是什么?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作用是什么?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有过错必须担责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从侵权法理论上讲,过错是主观上的,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1、损害事实的......


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