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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委托人必须是律师吗?

  民事诉讼委托人必须是律师吗?不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三、委托代理人权限1、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2、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3、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4、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5、如果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若委托人在授权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应视为一般授权。6、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否则便属于无效诉讼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确实在有一部分人的脑海当中,就认为只要打官司就必须要请律师,实则不然,有些特别简单的民事纠纷,比如有各种证据可以证明明显就是对方不对,在不请律师的情况下也有胜诉的可能性。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前提条件也不是原被告都要请律师,但请律师上诉的可能性当然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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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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