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是怎样的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3、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4、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5、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八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5、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4、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损坏社会公共财产,而对于事故中受伤的情况轻重不一,所以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也就不同,具体规定了不同级别的伤残计算方式,为受伤人员提供一定的伤残鉴定标准和鉴定依据。
  
  
总结: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是怎样的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一级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酒后驾车如何判刑处罚?
      酒后驾车如何判刑处罚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


·要公司申报工伤程序怎么走?
      要公司申报工伤程序怎么走?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职工申请工......


·解除合同先通知再起诉是否合理?
      解除合同先通知再起诉是否合理?一、起诉是否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通知方式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当事人未将解除意思通知对方,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判决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司法实践中,有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


·刮蹭之后逃逸怎么处罚
      这个处罚是非常严重的。这涉及到行政处罚的问题,尚未上升到刑事责任。那么将会按照《道路安全法》进行处理。那么只要被交警大队确认此事之后,就会查清楚事实之后就开始追究其行政责任。发生此......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