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二、误工费的事件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三、误工费的包含项目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对他人人身健康造成损害,理应根据伤害的程度进行赔偿,保障被害人基本的生活需求以及医疗需要。生活中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纠纷也是比比皆是,一般根据事故的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其赔偿的项目以及标准与责任人的收入有关。
  
  
  
总结: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诉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一个人吗?
      刑诉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一个人吗?一、刑诉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一个人吗?刑诉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一个人,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房产、建筑物及土地的补偿房产、建筑物的补偿企业的经营性用房主要有工业厂房和仓库,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的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


·送达的法条有哪些
      送达的法条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送达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


·专利登记簿
      专利登记簿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登记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的登记簿,登记的主要内容有:一、专利权的授予;二、专利申请权的转移;三、专利权的转移;四、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未成年持刀抢劫伤人怎么判罚?
      未成年持刀抢劫伤人怎么判罚?《刑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的众多司法案件中,很多时候要对案件作出司法鉴定。而当案件需要司法鉴定委托的时候,委托人就必须提供司法鉴定委托书和一些需要鉴定的材料,才能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