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提存公证书

   1.格式一   
  (  )××字第××号
  兹证明债务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因××××(债务依据及无法履行给付的原因),于××××年×月×日将债务标的××××(标的名称、数量、金额)提交我处。从即日起,债务人×××所欠债权人×××(应写明姓名、年龄、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的上述债务已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二 提存通知书
  
  ×××(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已于×年×月×日按照××××(债务依据)将应付给你的××××(债务标的及数量、金额)提存我处,请你于×年×月×日之前,持本通知书、身份证明(包括身证份、委托代领持委托书)、债权凭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应一一列明),到我处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年×月×日
  
  2.说明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债务无法履行给付标的的义务时,债务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之物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存公证。
  (2)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债的依据,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②债的内容;③债权不接受履行的证明;④交付标的物。
  (3)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
  (4)公证机关在办理提存公证、接受提存标的以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提存通知书,通知债务已经被提存。
  
总结:1.格式一     (  )××字第××号  兹证明债务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车高空坠物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在道路上行走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说在高空当中的物品坠落砸伤行人,但是比较常见的还是高空坠物砸伤车辆,我国关于高空坠物?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归责原则需要明确。......


·公共设施
      南京市公共设施(南京市市政公用局)http://www.njmpub.gov.cn/供(配)电工程贴费:(对新增双电源或多路电源用电户,按合同约定容量最大的一路电源停收供(配)电贴费;其余各路电源按......


·传染病疫情信息怎样发布?
      传染病疫情信息怎样发布?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


·酒驾被车撞了怎么处理
      酒驾被撞,如果损害不大,对方同意,建议双方私了,因为本身酒驾就是违章行为;如果损害大,涉及人身伤亡的,最好还是报警。酒驾被撞的责任,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不过酒驾,一......


·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当劳动者涉及到相关的刑事犯罪行为,也就是被判处刑罚的过程当中,就说明劳动者方面存在着重大的过错,那么......


·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是什么?
      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被判......


提存公证书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