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使保险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和原因以及保险对象的损失程度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为确定残疾程度,所支付的鉴定费是必要的合理费用。二、伤残鉴定费的标准残疾鉴定费的补偿金额是残疾鉴定机构收取多少,那么保险公司就赔偿多少。但是,鉴定机构必须属于合法的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评估费用,赔偿时需要保留评估费用账单,同时与评估结论进行比较。在残疾鉴定方面,如果是单方面申请,则由受害人向法律专业团体申请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院许可,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和笔录人。当事人是否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调查,由人民法院决定。结论是证据之一。当事人不同意鉴定结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不符合原鉴定或者无残疾的,法院不得支持赔偿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费和医疗费用,总额不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索要赔偿,保险和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交通警察部门应首先确定事故责任。强制交通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认定赔偿对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与对方需支付医疗费用、工作延误费、住院护理费用、住院食品费用、交通费等赔偿。在残疾评估之后,残疾赔偿额根据残疾程度、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额确定。
  
  
  
总结: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使保险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和原因以及保险对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诈骗和诈骗罪哪个轻一些?
      合同诈骗和诈骗罪哪个轻一些?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殊情形,并不存在谁重谁轻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从入刑的角度来看,如果诈骗罪的入刑金额高于合同诈骗罪......


·保险合同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


·一、行车中遇有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行车中遇有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行车中遇有前方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若是由于协助现场的保护,导致了交通违章,那么此时可能会抓拍,但是可以申诉免罚。这......


·喝酒之后就不能开车了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但是,忘了这条规定
      喝酒之后就不能开车了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但是,忘了这条规定从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的人也还是会有很多的。而这些人自然是要接受法律的判刑的,如果是醉驾,就可能会被吊销驾照,严重的会受到......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的财产认定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的财产认定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识,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共同财产如何去认定,也是一大问题,我们这里举一个婚后个人财产买车属于共......


·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四川境内多山,一些农民承包了山林,通过种植经济适用林获取收入。而政府在搞基础建设的时候,比如高铁项目会占用大量农村的土地。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最关......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