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对于买不起房的一些人来说,租赁房子就成为了首选,那么房屋租赁税去哪交呢?怎么缴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 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
  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印花税由租赁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其他税费由出租人缴纳。现实生活中,房东为了减少交税带来的损失,大都不去办理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也不缴纳房租租赁税。即使有房东缴纳税费,这部分税费大部分也转嫁到了租客身上。对于大部分个人租房居住的人来说,缴纳房屋租赁税与否影响不是很大,而对于租房用于经营的可能需要缴纳税费以便处理会计账目。
   二、 房屋租赁税怎么计算
  房屋租赁税费计算方法有两种。
  1、 分开计算:将房屋租赁税所涉及的费用分开计算,比如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各城市不同)。
  2、合并计算: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如湖北将其归并为“房屋租赁税”进行征收。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为5%;2万元(含)以上的,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负为120元。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5000元(含)-2万元的,为8.1%;2万元(含)以上的,为15.7%。对于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若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住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征收;出租非住房的,按13.7%征收。
   三、房屋租赁税在哪里交
  房屋租赁税在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理缴纳。办理手续:需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协议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缴纳税款和开具发票。
   四、房屋租赁要交的税
  1. 对产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屋租赁业税收。
  2. 凡提供房屋出租行为的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税收的纳税义务人。
  3. 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由承租人或房产代管人、房产使用人代扣代缴房屋租赁业税收。
  4. 对出租房屋的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告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通过我们的介绍,对于房屋租赁税去哪交这个问题您一定找的答案了,同时我们还为您介绍了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计算房屋租赁税的方法。对于有些问题您通过这篇文章找的答案,
总结: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对于买不起房的一些人来说,租赁房子就成为了首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
      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不是一回事,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


·土建分包进沪需要备案吗
      需要,外地施工企业要求进沪承接施工任务的,应向市建管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向市企管处交验符合“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怎么办?
      您都知道在我国检察院是作为唯一能够提起公诉的机关存在的,也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取保候审等等,很多人对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怎么......


·监外执行是哪个部门批准
      监外执行是哪个部门批准监外执行的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也可由执行机关批准决定(监狱)。监外执行具体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一般是当地的司法局。二、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根......


·房屋遗嘱格式是什么样的?
      房屋遗嘱格式是什么样的?房产遗嘱格式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立遗......


·小孩抚养权更变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在夫妻离婚之后,如果需要对孩子抚养权或者抚养费进行变更的话,此时也是要提出合理的变更理由才行的,否则即使起诉到了法院,最终也是得不到支持。那要是协议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了变更的话,此时......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