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精神病人感情破裂能自动离婚吗?

  一、精神病人感情破裂能自动离婚吗?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只有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可作为离婚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意见,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是否判决准予离婚的关键是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愈。无论精神病患于何时,对方在结婚前是否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只要可以确定夫妻一方的精神病经治不愈(适用于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的情况)或者久治不愈(适用于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情况),即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但“经治不愈”或者“久治不愈”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还有待司法实践中摸索和把握尺度。总之从立法原则看,对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应谨慎处理。二、离婚涉及的财产包括哪些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婚后财产的划分,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婚后财产。在婚姻关系当事人感情破裂,一方提出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把当事人之间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划分清楚。离婚涉及的财产有哪些?具体说起来有女方陪嫁物品可以划归为个人财产,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民间的习俗是女方出嫁,娘家给陪嫁物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涉及的陪嫁物品多式多样,娘家富裕的陪嫁物品多,现在人们大多数家庭就一个孩子,孩子结婚是父母的一件大事,为了能够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有的父母为孩子买了、房子、汽车、高档家具、高档的家用电器等等。这些陪嫁物品都是女方父母买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没有其它约定,在离婚时,男方不能分割。在农村有个风俗,在结婚之前男方给盖好房子。而对于男方来讲,如果男方父母在结婚前为男方买的物品,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婚后财产就是结婚后,男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财产。这些财产也多种多样。近两年来基金、股票的火热,带动了多数人参加到炒股的行列,购买基金的人每天都在银行排满,基金、股票的收益是在婚后取得的,也是。再有就是彩票也是火热的一种得利方式,每周一个大奖,也勾动了彩民们购买彩票的欲望。对于买彩票中奖所得的款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分割。与精神病人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的话需要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有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认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并且没有调解的可能性的话准许双方进行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是平均分割,子女交由适合抚养的一方进行抚养。
  
  
  
总结:一、精神病人感情破裂能自动离婚吗?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成都医保如何报销
      住院报销;1.在入院时请填写医保入院登记表并交回收费处,尽量不要在出院时才填写,否则会增加您的出院结算等待时间。2.凭出院通知单到收费处办理出院清账手续,3.到社保(或居委)报销(含外地医保......


·集资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经济活动的开展,不少犯罪分子,利用此种机会,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由于就现实情况来说,非法集资的破案率是比较低的,为了缓解司法机关的审理压力,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集......


·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是什么?
      随之经济的发展,如今大街小巷电动车随处可见。虽然电动车的时速有法律规定不得超过20km/h,但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电动车都解开了这种限制,电动车的速度可以说也不慢,那么,电动车是不是交通事故中......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


·一、工伤后被公司辞退是否合法?
      一、工伤后被公司辞退是否合法?工伤后被公司辞退显然是不合法的,工伤后无故辞,除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单位犯罪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单位犯罪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单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精神病人感情破裂能自动离婚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