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公司注册高管信息
  
  这里的公司高管,和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主要是指登记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员。一般建议由核心创始人或大股东任职,为的是加强对公司的管理控制。
  
  1、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
  
  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他的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是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的时候才享有投票权。
  
  公司在前期比较简单时,可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即可。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职责。
  
  2、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监事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必须是单独的人选,不能由董事、经理来兼任。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手续,之后才能正式设立公司,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而申请注册公司,必然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另外,作为公司的发起人首先也是要根据规定对公司出资的。
  
  
总结: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品房。人们在买房时要精挑细选,一步都不能大意。在开发商违约时要及时向开发商索要赔偿或者是要求退房。而从违约的具体情形来看......


·商标侵权立案刑拘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立案刑拘标准是什么?商标侵权,可分为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及商标侵权罪,若触犯了商标侵权罪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一)、构成商标侵权涉嫌的罪名:1、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施工合同是施工安装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完成约定的施工和安装工程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认真审查合同后再签字。1、当事人的条款和条......


·同意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同意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网络诈骗了要判刑吗
      网络诈骗了要判刑吗?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信息的丰富性,互联网中充斥着大量的诈骗信息,很多人一不小心就被骗去很多钱财。从法律上讲,网络诈骗与普通的诈骗罪是一样的,只是网络诈骗是利用网络......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赔偿哪些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赔偿哪些一、故意伤害造成轻伤赔偿哪些赔偿项目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