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

  一、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
  
  公安终止侦查就代表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审查案件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时,要制作侦查结案报告,然后将案件答卷到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二、终止侦查的程序
  
  
  (一)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时,要制作侦查结案报告,然后将案件答卷到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3、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4、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三)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
  
  (四)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立卷。
  
  只要是刑事案件,都是需要先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对于证据充足,那么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可以终止侦查了,根据规定,案件的侦查有期限,对于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还没有结束侦查,那么审查机关虽然不会催,但是侦查人员会受到处罚。
  
  
总结:一、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公安终止侦查就代表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审查案件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怎么写?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名称:_____......


·离婚孩子抚养费应付多少年
      父母抚养孩子并不是一辈子的,总是有一个期限。而通常情况下是在孩子小的时候进行抚养,那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此时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话,离婚孩子抚养费应付多少年呢?换言之,也就是需要抚养孩子......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不同意公司就必须付补偿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不同意公司就必须付补偿金吗?1、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不同意公司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合同没有履行完能构成诈骗罪吗?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没有履行完能构成诈骗罪吗?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很多时候,甲乙双方签订了合同,进行了一定的约定,但是有一方不执行合同的约定,这个时候合同没有履行完能构成诈骗罪吗?相信这是困扰过很多......


·对司法鉴定通则异议怎么办?
      一、对司法鉴定通则异议怎么办?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


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