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共同受贿的辩护词的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一、共同受贿的辩护词的书写需要注意什么?共同受贿的辩护词的书写需要注意: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共同受贿罪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一定要认真细致。重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注重说服法官的辩护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1、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共同受贿罪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一定要认真细致。要熟知和掌握案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的整个情况。特别足熟知被告人确实具有哪个或哪几个无罪的事实或情节。只有这样,才能在特别熟知案情的基拙上进行分折和研究,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和如何作无罪辩护。要特别熟知案情,除了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询问案情以外,还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取得案卷中没有而又能证明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有利的证据。2、重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随着公诉人队伍素质的普遍提高,起诉书和公诉词的水平越来越高,有人甚至赞扬它是向罪犯宣战的檄文。起诉书和公诉词一般都能客观认定,公诉人还利用法庭辩论阶段先于律师发言的机会率先向法院提出,大有不让律师独做“好人”的趋势。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在简单表达认同公诉人(但千万不可讲向公诉人“致谢”的话)发表的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腾出更多辩护时间和篇幅多说有利于被告的酌定情节。3、注重说服法官的辩护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二、共同受贿犯罪如何认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领导的职权一般都是比价高的,此时机油可能该民事主体为了私利,而滥用职权,接受他人的贿赂,由于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他人在发现之后,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若是确定自己没有实施此种行为,可以书写变辩护词。
  
  
  
总结:一、共同受贿的辩护词的书写需要注意什么?共同受贿的辩护词的书写需要注意: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共同受贿罪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伤待遇是在发生工伤之后的一项工伤的赔偿的申请
      工伤待遇是在发生工伤之后的一项工伤的赔偿的申请,但是如果这时候发生公司的注销,也就是原本需要负责的责任体不存在了,这时候劳动者无法找到责任人无法获得的赔偿,那么工伤待遇仲裁时企业注......


·职业打假500元构成敲诈吗?
      职业打假500元构成敲诈吗?职业打假500元并不一定构成敲诈,应当根据是否存在威胁或者勒索的手段来进行认定,敲诈勒索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


·工伤一级赔偿有后续治疗费吗
      工伤一级赔偿有后续治疗费。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


·惩罚性赔偿民法规定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民法规定是什么?一、惩罚性赔偿民法规定是什么?惩罚性赔偿民法规定是在他人侵犯到合法利益的时候,就需要做出这样的一种惩罚性的赔偿,当然我们国家民法当中不仅仅包括这样的一种......


·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知双方感情的丢失,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费问题。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就无法正常支付孩子的日常费用。因此法律规定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避免出现抚养费支付......


·交通肇事逃逸判缓刑吗?
      交通法对肇事逃逸的犯罪人员规定了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共同受贿的辩护词的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