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诉个人债务的时效是多久

  申诉个人债务的时效是多久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二、申诉个人债务的时效是多久申诉即申请再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三、诉讼时效的期间1、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会遇到很多摩擦,有些事情可以进行解决有些事情不可以进行解决,不可以进行解决就需要进行走法律程序,起诉处理。起诉也是有规定的时间期限,超过规定的时间期限属于逾期行为,法院不进行受理,大家把握一下时间。
  
  
  
总结:申诉个人债务的时效是多久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租售同权政策,主要是为了解决到外地就职的职员的子女上学问题提出来的政策,但是其目的并非如此简单。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在外地租赁房屋,但并非用于住房......


·在我国调查个人信息多少钱
      其实现在国家对于公民的一些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还不是做的特别好。因为您可能会发现,有些情况下自己的个人信息不知道怎样就会被一些犯罪分子所利用,好像犯罪分子可以轻而易举的查到自己的个人......


·2023一元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一元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1元注册公司”是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此前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将公司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无最低注册资金限制。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含义:1......


·羁押了能取保候审吗,具体条件是什么
      随着人口素质及文化水平的提高,我国犯罪率越来越少。但是还是有少量的犯罪行为。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刑事犯罪后,羁押了能取保候审吗,具体条件是什么。按照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进取保......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


·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婚成功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达到规定时间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实践中,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婚成功吗?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


申诉个人债务的时效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