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怎样认定的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怎样认定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时效制度自产生以来便是防止权利人的权利滥用,是民法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断的了解,既可以帮助权利人在合法的时效内,寻求权利的救济,同样也可以在时效中止后,义务人逃脱法律责任的追究。以下便简要介绍我国民诉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是在于鼓励权利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不保护怠于行使和滥用权力之人。对于权利人而言,善用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断制度,既保证了自己权力的视线,同时也给自己权力的行使打上了一剂强心针。对于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诉讼时效中断,其实就是一种对诉讼双方的一种法律使用权利的保护条例。支持他们使用合理法律方式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这种自我权利保护的权力,可以让法律最初制定的希冀的达到预想的状态。
  
  
  
总结: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怎样认定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虽然不是强制要求的,但是根据过去商标许可合同在履行的时候遇到的一些纠纷,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于主动到商标局的许可合同进行备案了,毕竟不......


·买软件著作权多少钱
      1、计算机软件在获得著作权后,可以允许进行买卖。计算机软件买卖可通过购买者与著作权人直接购买,或者是通过中国知识产权或者版权交易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购买。2、计算机软件是网络信息化和信......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
      《民诉法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人民法院对于......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一、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当事人就借款纠纷举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


·上海征地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随着城市征地拆迁的活动与日俱增,关于征地赔偿而引发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在上海这座寸土寸金的大都市,这样的事件更是多如牛毛,那么您又对上海征地补偿款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无期徒刑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是什么?(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怎样认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