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森林代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凡在坠落高速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高度进行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其他对未成年工的发良成长有影响的作业。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代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未成年在工作中是不允许的,但是最为重要的是自己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来操作,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上会有不少弊端,因此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了解有关的条例,尽量在合适的区间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就是国家的有关法律对于未成年权益有着保护。
  
  
总结: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


·安阳网络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立案标准有哪些
      安阳网络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立案标准有哪些?诈骗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即使我们提高了警戒心,毕竟敌人在暗我在明,一不小心还是会掉进诈骗犯所设计的陷阱里。受害者发现自己被骗后,会来派......


·企业新入职人员工资怎么算?
      一、企业新入职人员工资怎么算?计算月出勤天数和月工资,全月出满勤即为21.75天,如果休息日出勤,则应按照加班时间计算,而不应计算到月计薪天数当中。统计月出勤时间,这里特别应当注意的是......


·调查期间检察院打人怎么办
      一、调查期间检察院打人怎么办?打人是刑讯逼供,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一般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一般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2、吸收合并总体方案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继承安排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职工安置方案6、合并......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