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矿工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矿工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矿工五天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将旷工的性质明确化、制度化。如定义连续矿工3天,一月之内旷工5天及以上为严重违纪。
  
  二、《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
  
  《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三、关于旷工除名,《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由于我国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职员旷工辞职的规定,故而单位可以在公司的章程或者是守则中自行约定。职员在入职之后,若是违反了这些规定,单位就可以就可以将其开除,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金,此时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总结:一、矿工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矿工五天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的提高,各种听证会也经常召开。听证会作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听取意见的一种方式,有怎样的流程呢?下面律师我们就简单地为您......


·一、在哺乳期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以开除吗?
      一、在哺乳期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以开除吗?可以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劳动者是广义的,包括哺乳期女工。二、《劳动合同法》第三......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生效才可以,记得找一审法院索取生效证明,......


·一、夫妻互相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一、夫妻互相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夫妻互相转移财产,若希望得到救济就需要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


·劳动者追缴加班费有期限吗?
      劳动者追缴加班费有期限吗?加班费的追讨有时间限制,因加班费引发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


·开设赌场罪累犯要如何判?
      看具体情况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矿工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