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被单位无故辞退了怎么办

  一、被单位无故辞退了怎么办
  
  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员工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二、辞退纠纷劳动者如何举证?
  
  (一)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等;最好有原件。
  
  (二)劳动者确实被辞退但用人单位不出具辞退证明
  
  1、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
  
  2、先办理交接,在交接文件中将被单位辞退的事实注明。
  
  3、要求单位安排工作,继续上班,在遭到强制拒绝时,可以要求物业或者110来解决争端,以留下相关证据。
  
  4、发敦促函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安排工作,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等。
  
  5、在用人单位作出辞退决定后,立刻采取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仲裁行动,以行动来证明公司主张的自动离职的主张。
  
  (三)工资收入
  
  劳动者辞退案一般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工资收入是自己要求经济补偿的基数依据,劳动者应该举证证明自己的收入,一般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工资证明等。
  
  (四)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另一个计算依据就是工作年限,劳动者应该首先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一般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历史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劳动者手里缺乏相关的证据,而用人单位不做真实的陈述的时候,劳动者应该具备一定的质证常识和庭审技巧,迫使对方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一点非常重要。
  
  员工要是被单位无故辞退的话,此时可以要求单位具体说明辞退的理由,如果不合法的话,那么员工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一、被单位无故辞退了怎么办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开发票
      1、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发票,凭你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


·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怎么办?
      一、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怎么办?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


·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
      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已婚夫妻或未婚男女,因种种原因需收养子女,应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千一百条的规定,收养人欲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


·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
      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一、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是否合理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以此类推,该协议应当......


·新婚姻法关于抚养费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关于抚养费规定是怎样的(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


一、被单位无故辞退了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