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退还吗?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退还吗?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不会被退还,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在案件庭审终结后,发现案件审理将对其不利,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故而向法院申请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并要求人民法院退还诉讼费。对此,人民法院当然可以对其申请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申请不予准许,因为,此时案件已经过实体审理,原告对裁判结果也有明确的预知,原告于此时申请放弃或者减少诉讼请求数额,逃避缴纳诉讼费的动机显而易见。二、标的额怎么计算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三、诉讼标的额与合同金额的区别合同金额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四、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的区别涉案金额是指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金钱的数量;一般用在法律文书中,指在实际案件中产生的财物的价值数额。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如果诉讼标的额减少,那么即使案件当事人不提出减少支付律师费的请求,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最后也是会降低律师费的收取的,对于已经缴纳的,会被退还。这是由于我国司法机关受理案件时收取的费用,都是衡量审理难度之后确定的。
  
  
  
总结: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退还吗?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不会被退还,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关于抚养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抚养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定抚养人的范围: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类别:1、对已成年子女的抚养(1)成年子女因自身的生理、心里的客观障碍和短期内学习条件的限......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无论是代写文书,还是实际的进行法庭辩护,这其实都是要收费的。但同时为避免律师乱收费,我国司法部就律师服务收费制定了相......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建筑工程涉及到施工人员多、工序复杂、工期长,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的话,就容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严重者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很......


·新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是什么?
      一、新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是什么?危害税收征管罪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妨害国家税收正常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


·房屋转租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转租应注意事项是什么房屋转租应注意事项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


·一、老人再婚配偶有没有财产分配权?
      一、老人再婚配偶有没有财产分配权?老人再婚配偶有财产分配权。《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退还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