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有哪些
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注意事项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签订购销合同应当注意以下要求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标准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2、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五)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也可合同约定。
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明确设备清单。
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达到预期利益的实现,我们必须重视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我们上文整理的内容就是针对工业气体购销中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而作出的,希望您在签订工业气体购销合同时可以用到,减少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总结: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注意事项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合理的吗?
一、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合理的吗?因工伤与劳动者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合理的。因工伤在家休养或者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法律上成为医疗期,只要在医疗期内,无论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用人......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多久一、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多久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
·一、离婚协议必须要面签吗?
一、离婚协议必须要面签吗离婚协议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是当面签字,有可能是别人签订的,那么就对本人不起法律效力,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利益,所以建议当面亲自签订......
·诈骗16万会判几年
如果是个人诈骗16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现行的《最......
·一、试用期过后主动离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
一、试用期过后主动离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
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