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必要性有哪些意义?

  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必要性有哪些意义?
  
  一、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必要性有哪些意义?
  
  1、增加公司的运营资本。
  
  2、提升公司对外的形象。
  
  3、有利于洽谈大型项目,有很多项目招商会是需要资质的,比如注册资本多少,才允许你参与。
  
  4、公司(在日韩称“会社”)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5、根据现行《公司法》,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6、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8、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9、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10、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11、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流程:
  
  1、股东大会决议;
  
  2、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3、非上市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上市股份公司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的《协助查询确认函》;
  
  6、上市股份公司涉及国有股权变更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过户确认书;
  
  7、公司境外上市发行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同时请企业咨询外商务部是否必须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进行增加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增加了注册资本以对于一个公司的意义也是特别大的,不仅可以让一个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也可以让公司得到的投资机会越来越多,所以,在增资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公司法的流程来,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总结: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必要性有哪些意义?一、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必要性有哪些意义?1、增加公司的运营资本。2、提升公司对外的形象。3、有利于洽谈大型项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天津醉驾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天津醉驾标准的依据是什么?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


·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设立的取保候审制度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担保金后就不需要再被限制人身自由了。但是有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内出现法定情形,也会被提前解除取保候审。那么,刑事诉讼法解......


·怎样在个人所得税中申请退税?
      怎样在个人所得税中申请退税?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当事人约定与争议无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现行《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一、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1、居间合同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


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必要性有哪些意义?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