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面积补差

  面积补差
  
  现在的商品房以预收居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规划面积计价。但在实际收房时,实测面积会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如果超出了,需要按照房价来补偿相应的房款,一般在3%以内的需要补交房款,超出3%的部分不需要。如果实测面积比合同面积小,开发商也得退回部分房款的,如果面积缩水超过3%,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第二、物业费
  
  物业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开发商交房时都会找一个物业公司合作,负责业主收房的各种手续,这个物业公司可以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也可以是第三方物业公司。
  
  一般开发商在收房告知书中都会要求业主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大部分业主收房时都必须缴纳,这个费用各地不等,具体以物业服务标准来确定,北京地区100平米的住宅的新房,通常物业费在3000元左右。
  
  第三、供暖费用
  
  如果是在北方,如果是元旦收房,可能还需要缴纳一部分的供暖费用,各开发商标准不同,笔者所在的小区正好是在元旦交房,虽然是毛坯房,但是也被要求缴纳60%的供暖费。至于供暖费的标准,一般小区自供暖比市政供暖要贵。
  
  第四、契税
  
  契税是收房时必须要缴纳的。新的政策是,购买90平米以下首套房契税标准是总房款的1%,超过90平米的则为1.5%。您可以按照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计算契税额。
  
  第五、装修保证金
  
  装修保证金也是一笔支出,一般在申请装修时收取,如果收房后不着急装修入住,这笔费用可以暂缓缴纳。
  
  第六、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也是国家强制征收的。征收的标准有两种,有的按建筑面积计算,也有的按总房款的百分比计算,比例在总房款的2%-3%左右。
  
  第七、其他费用
  
  期房小额费用,还有建筑垃圾清运费、各种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开通费等,各地方各楼盘都不尽相同。具体以开发商发放的收房告知书为准。
  
  总之,买房时不要以为首付有了就能买房了,经过计算,首付之外的各种费用通常能占到总房款的10%左右,这可是一笔相当多的费用。
  
  一般在外地买房子需要的手续费,必须是有着当地的暂住证或者有关户口证明的。如果仅是简单的暂住证,那么对于不同的地区就有着不同的条件。买房的时候,还需要交纳一些其他的手续费,并且在办理的时候还有着一些其他的手续费。
  
  
总结:面积补差现在的商品房以预收居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规划面积计价。但在实际收房时,实测面积会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如果超出了,需要按照房价来补偿相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信用卡还不上银行会怎么办?
      信用卡还不上银行会怎么办?信用卡还不上的情况下,银行会在催还无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欠款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那到底房屋建筑面积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要分很多情况说明,另外对于住宅中不计算建筑面积有哪些?这也是困扰很多当事人的问题,接......


·上海浦东孙桥鱼塘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上海浦东孙桥鱼塘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土地拆迁涉及到的土地并不只是房屋,很多时候还可能涉及到池塘、树木等方面,只要是属于个人的土地相关内容都是可以进行赔偿的,不过这些东西的具体赔偿金额......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其实对于工伤认定或者说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并不是说只有员工本人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肯定用人单位也是非常关注的。尽管说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好像表面上非常不在乎,不配合员工的工伤事宜,员......


·2023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
      2023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一、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前不久,我国交通部门公布了一件重大消息,那就是从2018年开始,我国交通部门将正式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营运证,这也就意味着,......


·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还直接关系到业
      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还直接关系到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除了施工单位自己要提高质量管理外,监理单位也会在施工过程中发挥作用,另外,政府还会派出质量监督机构,针......


面积补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