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1.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2.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二、立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三、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
  
  (一)《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
  
  (二)《刑法》第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应当立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刑法理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
  
  《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案件的追诉时效一般应当在立案侦查终止。在司法实践中,立案侦查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报案都可以立案侦查的,不符合立案侦查标准的,则是不可以立案侦查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作出认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一、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1.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偷税漏税罚款交了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公司偷税漏税罚款交了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以下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2、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3、......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
      都说结婚是个大问题,其实离婚也是个大问题,结婚不容易,想要离婚也是很不容易的。比如如果双方都在外地,或者一方是本地人但是另一方不是,而不是本地人的那一方想要起诉离婚,那么该怎么办呢......


·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可以,只要在商标确权程序中没有到最后程序确认该商标无效,商标还是处在有效状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


·个人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个人如果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事先就有必要了解清楚个人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的话提出了申请可能也是得不到受理。而此时就会涉及到申请认定的时间、部门、材料等等内容。下......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指的是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这样可以使企业避免在筹组过程中因名称的不确定性而......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


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