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2、醉酒驾车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随着社会中购买车辆的公民日益增多,那么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所以交警部门会制定道路交通法规,当驾驶员做出了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后,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当出现了醉驾行为后,交警部门不仅会吊销驾驶员的驾照,同时驾驶员在5年内不可以重新考取。
  
  
  
总结: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
      一、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有效的,只要双方在离婚后对于遗嘱中的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内容没有做修改或者是没有重新立遗嘱。如果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与遗嘱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么遗嘱当中与后......


·离婚房子过户费包括了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可能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这个时候自然就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交纳,毕竟转移了房子的所有权,办理手续是肯定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费包括了哪些呢?而这个过程中又会需要......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对于一个公司来讲,变更公司法人也就会涉及到整个公司经营方向进行转变,那么公司法人股东的变更流程应该具体是怎么样的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应该签署变......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包含哪些方面的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包含哪些方面的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包含哪些方面的限制?《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我们国家对于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一定的保护措施,尤其是对于商标权的一些具体措施上,那么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


·何为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
      何为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一、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包括哪几种?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