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

  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有哪些
  
  一、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有哪些?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明确规定,目前仍有27类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而是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实行实缴出资的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
  
  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二、注册公司认缴制和实缴制有什么区别呢?
  
  注册公司认缴制和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意义不同和类型不同。目前仍有27类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而是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
  
  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
  
  4.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明确规定,目前仍有27类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而是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三、实收资本的规定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是有实缴和认缴的,但对于有一些公司必须是实缴制,才能更好的保障才能进行注册,所以,在申请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把所有事情咨询清楚,不同的公司所适用于的法律条款就会不一样,这样也是为了更好的方便管理。
  
  
  
  
  
  
总结: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有哪些一、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有哪些?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索要彩礼也会违反民法典吗?
      索要彩礼也会违反民法典吗??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员工工伤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员工工伤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员工工伤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经济犯罪辩护要考虑哪些特征?
      经济犯罪辩护要考虑哪些特征?(一)关于犯罪数额和数量。犯罪数额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最重要的客观标准之一。能够准确把握刑法中规定的各类具体经济犯罪中有关数额和数量的不同要求。例如,办......


·故意毁坏林木财物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
      故意毁坏林木财物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一、故意毁坏林木财物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1、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2、情节一般的,处拘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3、......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这便是撤销权的行使。但是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呢,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一、离婚后财产过户诉讼的起诉书需要写吗?
      一、离婚后财产过户诉讼的起诉书需要写吗?需要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


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