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

  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
  
  1、观察尸体及其周围的状况:
  
  (1)尸体的状态(位置和现场的关系);
  
  (2)与尸体有关的血痕、呕吐物、凶器、粪尿、坐垫、家具等的位置。缢死时的绳索、垫脚物等的状态。
  
  2、检验尸表的一些概括性内容:
  
  (1)姿势(处于仰卧、俯卧还是侧卧等);
  
  (2)各关节的尸僵程度;
  
  (3)身长的测量;
  
  (4)衣着(衣着是否合体、整齐,有无破绽);
  
  (5)全身皮肤的颜色(前面、后面都检查);
  
  (6)直肠内温度的测定;
  
  (7)遗便、排尿,精液、睾丸情况,有无出血等;
  
  (8)性别的鉴别及年龄的推断;
  
  (9)营养状况及发育情况(有无浮肿、消瘦、显著的肥胖);
  
  (10)尸斑的位置、色调浓淡、压迫褪色的程度、有无转移尸斑;
  
  (11)头部毛发的情况,有无附着物;
  
  (12)面部的颜色,有无淤血、浮肿;
  
  (13)眼球、睑结膜的颜色,有无充血,有无出血点,及其大小、数目等;
  
  (14)角膜透明还是混浊,瞳孔的大小、形状;
  
  (15)鼻有无骨折、出血及其程度;
  
  (16)口唇的颜色,口腔粘膜的颜色,有无出血点或出血及其程度。牙齿、舌的状态(位于齿列的前、后方,以及牙齿的咬合怎样);
  
  (17)耳的颜色,外耳道有无出血及出血多少;
  
  (18)颈部的所见(有无索沟、扼痕、颈椎脱臼等);
  
  (19)胸腹部的所见(有无骨折、腹部膨隆的程度、妊娠斑);
  
  (20)上肢、下肢的所见(有无骨折、脱臼);
  
  (21)腰背、臀部的所见(有无骨折);
  
  (22)文身、手术瘢痕以及其他疤痕、皮肤病等;
  
  (23)创伤的详细检验(包括部位、程度、长、宽、深度的测量,出血状况)。
  
  二、在进行尸检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以下几方面
  
  1、检查的系统性:生前的临床资料为尸检提供重要线索, 往往使病理医生能较快地找到主要病变部位;但有时相反,可能 起到误导作用,因此病理医生不能完全跟随临床医生的思路,而 应坚持客观的、全面系统的检查。此外,人体内往往可有多个病 变,有主有次,互相影响,因此绝不能只作部分检查或看到局部 一种病变即满足,否则易致疏漏,造成错误的结论;而尸体处理 后即无法弥补。
  
  2、操作的科学性:尸检诊断的第一步是尸体解剖和大体观 察,在这步骤上如果做得粗糙,病变观察有疏漏或组织取材不准 确,即便显微镜观察无误,诊断结论也不可能正确。解剖应按一 定的规范进行,否则易破坏病变之间的联系,而致遗漏重要的病 理诊断依据。
  
  3、及时收集标本:有许多病变是肉眼看不到或不能确定 的,必须切片染色才能看到,如脑炎以及肝肾等许多病变,因此 作解剖时要及时取材固定,以免组织自溶。有些病例预计需要作 新鲜组织冷冻切片,则不固定而尽早冷 冻。对血液病除了取组织切片之外,最好作骨髓涂片或印片,以 备细胞学检查。疑有中毒时须取胃内容物、血液或肝、肾组织作 毒物分析。总之,尸检医生在解剖过程中应随时考虑这些问题, 错过取材时机即难以补救。
  
  4、与临床结合,反复验证:临床观察与尸检是认识疾病的 两个不同方面,可相互补充,这样作出的结论就会比较全面和准 确。有时病理所见与临床诊断不符,原因很多,其中包括由于治 疗使原有的病变变得不典型,或者治疗引起一些新的病变,如肺 癌放射治疗后的肺纤维化。
  
  尸检是司法审查程序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司法实践中,涉及主观一些重要证据的搜集以及对死者相关情况的分析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在尸检的过程中,应当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人士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审批,在批准后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总结: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一、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1、观察尸体及其周围的状况:(1)尸体的状态(位置和现场的关系);(2)与尸体有关的血痕、呕吐物、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
      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理应是应该得到保护的,但是在社会上避免不了的会出现一些学生车祸误工的情况,可是我们的学生又是未成年人,所以维权的意识比较单薄,所以很多家长要问了,学生车祸误......


·车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


·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
      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一、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


·公证后的遗嘱还能改变吗?
      公证后的遗嘱还能改变吗?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


·虐待罪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虐童事件、看护人员虐待老人等行为屡见不鲜,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我们往往对于这种行为无能为力。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知之甚少,究竟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我们......


·工厂倒闭员工以后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以后怎么办虽然在劳动法和破产法中有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工厂等经营组织在破产倒闭之前需要给与在职员工一定的补偿,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承担这笔支出的工厂也是大有......


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