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一、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交保证金应该是看货值的,一般海关分两种保证金
  
  全额保证金是你第一次申报的税号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的金额,但是不交税,不交到国库,先以保证金的形式收取。
  
  差额保证金是估价的两个价格的差价收取等值的金额,你要是修理完按时出去,保证金就都退还你了。
  
  你这个修理物品应该不需要估价的,所以应该交全额保证金,直接按你的货值算税率,然后交保证金。
  
  二、押金的效力
  
  1、押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下列合同:
  
  (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
  
  (2)承包合同, 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 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5)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因此,这里使用押金有一个是否合法的问题。
  
  不过,从其他国家如日本、德国的劳动立法来看,雇佣合同中使用押金是允许的。但台湾省的学者普遍认为,押金仅适用于租赁合同
  
  2、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
  
  (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
  
  (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3、对受押人而言:
  
  (1).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出押人欠缴租金、承包利润、医疗费用,受押人可从押金中径行扣除抵充;不过,出押人无填补已扣押金的义务。
  
  (2).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返还租赁物、承包物,或者已正当履行其职务的,受押人应当返还押金,或者返还已扣除损害赔偿后押金的余额。
  
  (3).当债务人的其它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受押人就押金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押金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利息,归受押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出押人而言:
  
  (1).依合同规定交付押金。固然押金交付是押金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在实务中,押金的交付往往还是主合同生效所附的一个条件。
  
  (2).押金返还请求权。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海关的押金一般都是需要进行缴纳的,但是具体的要缴纳多少就要看物品的实际情况,一般只要在过海关的时候没有任何的问题,一般这笔押金也是会退还的,所以,押金的征收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防止一些犯罪分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来。
  
  
  
  
总结: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一、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交保证金应该是看货值的,一般海关分两种保证金全额保证金是你第一次申报的税号税率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正本提单背书是什么?
      正本提单背书是什么一、正本提单背书是什么1、带背书正本提单就是在背面盖上公司名称和法人名称的条码章的正本提单。一般情况下,提单上consignee这一栏打的是toorder的,就要背书。2、背书......


·民法总则规定侵害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范,我们的日常生活都受到民法总则的约束,但是不少人还是会违反相关的法律规范,实施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是需要承担损......


·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放是否违法?
      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放是否违法?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放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


·玩忽职守的诉讼时效的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玩忽职守的诉讼时效的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一、玩忽职守的诉讼时效的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一、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