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一、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一、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为代理人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为代理人时,其代理行为应符合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依当事人的授权委托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委托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依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法定代理人”;依人民法院或指定机关指定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指定代理人”。代理人不得超越代理权限进行代理,不得滥用代理权。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但不得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的,应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符合代理行为要件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后果是什么?
  
  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是其他人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父母存在七种恶行,法院可剥夺监护权: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 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由此得知,监护人和代理人是不同的性质,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当中不存在着监护人,可是成年人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恐怕也需要聘请代理人,很多人将诉讼活动当中的代理人等同于律师,这样的想法也比较狭隘。监护关系基本上是因血亲关系直接形成的。
  
  
总结: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一、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妨碍民事诉讼的处罚是怎样的
      妨碍民事诉讼的处罚是怎样的一、妨碍民事诉讼的处罚是怎样的以下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


·批捕书是给当事人自己吗?
      一、批捕书是给当事人自己吗?是,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发放。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一、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


·法律规定批捕以后可否见律师?
      一、法律规定批捕以后可否见律师?可以见律师;律师还可以帮助自己:(1)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


·北京高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怎么提出
      北京高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怎么提出一、北京高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怎么提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行为人被批捕后会被判处有罪吗?
      一、行为人被批捕后会被判处有罪吗?不一定,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


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一、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