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二、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方面?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三、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即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60×误工天数。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受害人是普通职工的话,在治疗伤情期间耽误工作,工资少发,针对误工的收入减少情况,其可以向责任方索赔。误工费的计算,主要是确定日收入和误工的具体时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
  
  
  
总结: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


·非法集资常见四大种类都有哪些?
      非法集资一般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筹措资金、吸收存款的行为。根据我国的金融法规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是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般说来,非法集资常见四大种类,本站我们搜集了一些......


·何时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怎样处理
      何时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怎样处理法院在对当事人的案件受理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受理的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那么,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


·在单位干了17年了想辞职劳动法规定有补偿吗?
      在单位干了17年了想辞职劳动法规定有补偿吗?一、在单位干了17年了想辞职劳动法规定有补偿吗没有。只有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或因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合同,才给职工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


·抛弃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一、抛弃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1、抛弃物是所有权人放弃了物权的物,原所有权人对抛弃物不再享有权利。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丧失占有的物,并非无主财产。2、所有权......


·登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登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据相关法律规定,要使登报解雇员工的程序有效,就必须采取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应先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