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非法集资的发生一般参与人到行为人捐款逃跑之前都不会发觉,因为都是自愿将自己的钱交由比人的。那么关于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的内容是怎么样的?非法集资发生之后,当事人知道了之后,应该及时向有关的银监会或者是工商局举报,也可以报警,也可以拨打举报热线。
一、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的内容
可通过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热线“961555”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监测点公布的举报热线,举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客户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线索经核实并立案侦查后,有关部门将按《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落实举报人人身安全保障等措施。
二、遭遇非法集资受到损失谁承担?
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征求意见稿》所称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备受关注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下称《征求意见稿》)终于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法集资是一大社会公害,近年来却经常披着“理财”、“投资”的外衣!犯罪手法已由早期直接吸款的债权类投资、生产经营类投资,转变为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股权类投资,及承诺商品回购、公司加盟返利等商品营销类投资。
2、遭遇非法集资受到损失谁承担?
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征求意见稿》所称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3涉事个人或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单位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集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
个人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集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查验、核对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法律责任: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因管理失职导致经营场所、销售渠道被非法集资人利用进行非法集资的,由金融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禁止其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金融行业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机构因管理失职导致经营场所、渠道、平台被非法集资人利用进行非法集资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触犯法律者必将严惩啊。
工商局举报,这两个机构都是有权利处理集资类的案件的,由他们来处理,非法集资如果这个行为完成,行为实施成功了,必然伴随着人们经济的损失,损失的部分应该有参与人自己来承担。
总结:非法集资的发生一般参与人到行为人捐款逃跑之前都不会发觉,因为都是自愿将自己的钱交由比人的。那么关于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的内容是怎么样的?非法集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欠钱不还被法院抓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法院抓到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被法院抓到了的话应该尽快偿还欠款,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法院不会抓人,除非是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如果债务人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
·团伙诈骗批捕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一、团伙诈骗批捕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限......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一、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根据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当一个人通过聘用合同进入了事业单位成为了在编人员就相当于拥有了稳定的“铁饭碗”,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是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撞车有误工费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撞车有误工费赔偿?依照我国相关民事法律,如果由于是您财产受到损害,人身没有受伤,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通费等。所以,误工费及其绩效工资不会得到......
·专利权的权利内容有哪些呢?
专利权专利权(Patent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
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