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是指当事人应向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由除当事人外的另一人代为履行,这里的另一人就是法律中说的第三人。那么对于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它与由第三人履行有什么区别呢?将会为您分析解答。一、合同第三人履行的相关法条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而变更。(一)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即债务人本应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但原债权人的地位不变。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也被称作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1、《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是指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并不因履行债务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3、第三人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且未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增加费用,此种履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必须符合一定条件:第一,与向第三人履行的情况相同,在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该第三人并没有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仅是债务履行的辅助人;第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别是征得债权人的同意;第三,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对债权人不得造成消极影响,即第三人代为履行不能损害债权人的权益。4、依据法律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两者的区别合同虽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但是合同作为一种交易关系,往往是连续交易关系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在合同的履行中常常会涉及到第三人,如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为保障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中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从这两个规定来看,对于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民法典》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并不将参与履行的第三人作为合同相对人对待,使其既不承担合同项下的义务,也不享有合同项下的权利。合同的履行中,第三人的存在并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只需根据债务的顺延,第三人会代替当事人成为合同履行的当是人。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与合同履行由第三人履行是不同的,各位需要准确的区分两者的定义。
总结: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是指当事人应向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由除当事人外的另一人代为履行,这里的另一人就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
      不少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自己还不放心,还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但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的生效与是否办理公证无关,那么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一、教师醉驾酒驾会如何处罚?
      一、教师醉驾酒驾会如何处罚?教师醉驾没肇事,被判一个月拘役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一、工伤认定十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十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工伤认定十级伤残的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工伤的认定按照受伤的严重程度共分为十个登级,十级的伤残......


·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呢?一、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


·婚前个人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