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公证?

  
  当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成为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当其中一人无法更好的抚养孩子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变更抚养权,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呢?变更抚养协议书需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并提交相关资料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律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根据有关法律,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此外,办理该变更抚养权公证时,离婚夫妻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离婚夫妻孩子的抚养问题最好夫妻先协商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在考虑到诉讼,因为诉讼一般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比较大,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公证需要由子女的双方父母申请并提交材料,法院会根据大一点的孩子的意愿和抚养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总结:当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成为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当其中一人无法更好的抚养孩子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变更抚养权,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呢?变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减刑可以减好多年 哪些罪犯可以减刑
      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这些都是有利于犯罪分子的制度,同时也是比较人性化的制度。当然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要求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才行。而其中减刑可以实际的减少坐牢的时间,那么一般来说减刑可......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否合理
      一,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否合理赌场的开设在有关法律上的规定是强制的,只要自己一进触犯就会被处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


·遗产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然遗产继承案件是发生在亲属之间的纠纷,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依然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的证据原则,遗产案件需要哪些证据?证据的提供在案件的处理中是尤为重要的。下......


·再次打人会被拘留多久?
      再次打人会被拘留多久?一、再次打人会被拘留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


·一、代通知金上一个月认定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上一个月认定的工资标准是什么?(一)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通过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三,即劳......


·固定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多长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固定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多长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劳动......


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公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