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情节复杂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怎么做?
对情节复杂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怎么做?
行政处罚虽然没有刑事处罚严重,但是也存在一些行为人有严重的情节的,但是又没有构成犯罪的。那么关于对情节复杂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怎么做?如果要处罚复杂的行政处罚的,应当集体讨论才可以做出决定,行政处罚虽然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但是也同样要重视。
一、对情节复杂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应该怎么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后,由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二、行政处罚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行政处罚一般分为几种常见的类型,比如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比如一些交通违章,对行为人进行罚款,然后扣分,还有警告,一般都是针对不严重的情节采取警告处罚。
总结:对情节复杂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怎么做?行政处罚虽然没有刑事处罚严重,但是也存在一些行为人有严重的情节的,但是又没有构成犯罪的。那么关于对情节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
·刑事公开宣判上诉期限如何计算的?
一、刑事公开宣判上诉期限如何计算的?上诉权是被告人依法享有的、重要的刑事诉讼权利之一。被告人提起上诉不需要理由,只要是被告人提起的上诉,法院一般都会受理。但是,上诉是有期限的,根据我......
·设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设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
·非法集资罪管辖内容有哪些?
随着网络化技术的全面发展和应用,非法集资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涉案人员形成组织危害性扩大,涉及的经济财产也越来越多,因此,对非法集资的打击不容忽视,这需要提高全民认知意识。这就要求您对......
·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
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一、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罚款的,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的。2、《工资支付暂行......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来看,中国的医疗纠纷是很难处理的一个问题。经常发生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的事实意见不同,认识不同的情况。所以很难进行了解和解决。那么,三亚医疗纠纷赔偿......
对情节复杂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怎么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