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施工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监护”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还是一种义务,对于施工现场来说,它的法定监护人就是施工现场监护人,这种监护人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个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因此,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涉及到施工准备、施工现场、施工结束三阶段的方方面面,下面小编将带你了解一下。
  
  总体来说,施工现场监护人有九大方面的监护职责,它们分别是: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检查作业票、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工具、劳保用品、制止违章作业行为、突发事件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并上报、不得脱岗和做无关事情、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清理现场。
  
  1、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各单位安全员需对本单位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检查作业票: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3、落实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检查工具、劳保用品: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制止违章作业行为: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作业过程的“三违”现象;
  
  6、突发事件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并上报: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7、不得脱岗和做无关事情: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8、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现场监护人员应熟知现场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灭初起火灾;
  
  9、清理现场: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施工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从个人自身的岗前培训、考核到施工现场的准备、检查、施工、清理、等的施工全过程,同时也包括了对于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解决的责任。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得以良好发展以及施工顺利结束,施工现场监护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总结:在我国“监护”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还是一种义务,对于施工现场来说,它的法定监护人就是施工现场监护人,这种监护人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司机肇事逃逸能拿驾驶证吗?
      一、司机肇事逃逸能拿驾驶证吗?分两种情况:1、按法律规定只要构成犯罪、就是终身禁驾,2、没达到犯罪标准的,还可以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是怎样的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是怎样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


·一、法律规定仲裁撤诉流程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仲裁撤诉流程是什么?一是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二是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三是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


·债务主合同未约定管辖条款但担保合同作出约定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未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而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从合同即《担保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条款,但依照《民法典担保解释》第21条规定:“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一、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给出了精准的......


施工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