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轻判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违法的行为,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的人因为受到牵连或者参与其中被公安机关处理。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轻判吗?这个是可以的,比如说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得到对方的谅解,进行了经济的赔偿,那么处罚就会相应的减轻,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轻判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2.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二、轻判、减刑的依据
  
  轻判,没有固定的形式,和法律依据,本人可以申请轻判书:就写些比如已经认识到所犯罪的严重性,深深自责,并且愿意悔改和补偿受害者,配合法官、公安和被害者,愿法官能给重新做人的机会,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之类的话,内容不需要太多的。如果案件有被害人,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向法院提交谅解书,减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改造期间附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当然可以减刑。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
  
  我们如果自己或者身边的家人、朋友涉及到刑事的案件,一定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不能因为怕打击报复或者是出于其他的考虑进行包庇,这样会让自己在判刑时非常的不利。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轻判吗?这个是可以的,尤其是情节较为轻微的,这样可能会免除很多的刑法,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总结: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违法的行为,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的人因为受到牵连或者参与其中被公安机关处理。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分房产打假借条犯法吗?
      离婚分房产打假借条犯法吗?打假的借条肯定是属于犯法的;伪造借条骗取数额较大钱财,就涉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女方有精神病离婚孩子判给那方
      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在精神病......


·2023年后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不论是民事纠纷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审理程序都需要按照法定规定进行。那么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呢?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您跟我们一起来具体了......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


·恶意透支信用卡司法解释
      现在的生活中,不少人都开始使用了信用卡,但这其中也不乏有人进行恶意使用,就包括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恶意透支信用卡等等。针对其中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我国最高法和最高检专门规定了司法......


·无意识的肇事逃逸应怎样定性
      无意识的肇事逃逸应怎样定性无意识,不定逃逸。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驾车或遗弃车辆离开现场的制行为,也就是说逃逸是有目的的,是为了逃逸法律追究,如果没有这个......


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轻判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