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社会
在如今的社会,离婚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词语,而离婚所带来的最大的争执则是财产和孩子的问题,多少人为此彻底反目成仇。那么,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办?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依照事实情况由法院认定。先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财产分配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原则上平均分配。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1)财产补偿问题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如果离婚已经难以避免,至少曾经拥有,也应该和平的结束。何况孩子是最无辜的,更应该尽量减少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
总结:在如今的社会,离婚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词语,而离婚所带来的最大的争执则是财产和孩子的问题,多少人为此彻底反目成仇。那么,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办?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有哪些?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出现,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些保全中担保的问题。但是人们对这一保险还知道的很少,更不知道它有何特点。那么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特点有哪......
·车辆划痕险影响下年保费吗?
在生活中,当我们开车出行的时候,难免会发生车辆摩擦的情况,这样会给车辆留下划痕。修补这些划痕,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所以就可以报车辆划痕险。但是也会有人犹豫,担心车辆划痕险影响下年......
·什么是拆迁安置费?
什么是拆迁安置费?一、什么是拆迁安置费?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拆除的建筑面积给予安置,分为原地回迁安置......
·销赃罪已退赃物怎么判
已退赃会酌情减刑,具体视情况而定。若情节较轻,则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减轻处罚;若情节较重,则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诉前财产保全?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诉前财产保全?一、何为诉前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
在如今的社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