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来说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就是指受理个人、集体、单位三者之间因财产关系或是人身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例如婚姻纠纷、债务纠纷、劳务纠纷等。那么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具体是什么,如何辨别什么是民事诉讼呢?下面就让律图网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一)、第一类纠纷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
  
  (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
  
  (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
  
  (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
  
  (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
  
  (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
  
  (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美容致人损害的纠纷,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被动物致伤造成的纠纷,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引起的纠纷。
  
  (8)债务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代理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等。
  
  (9)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纠纷,发明、发现权纠纷,工业产权转让、使用许可等纠纷。
  
  (10)各种票据纠纷。包括股票纠纷、债券纠纷、彩票纠纷等。
  
  (二)、第二类纠纷范围。
  
  (1)劳动合同争议纠纷。
  
  (2)除名、辞退或开除争议纠纷。
  
  (3)对企业作出的其他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争议纠纷。
  
  (4)关于是否工伤的认定争议纠纷。
  
  (5)其他。
  
  这类纠纷或争议引起民事官司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由相关的劳动争议管理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论不服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未经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第三类纠纷范围。
  
  第三类纠纷是指上述纠纷种类尚不能包括进去的其他纠纷或非纠纷。如选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纠纷,申请宣告死亡、失踪,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等非纠纷。
  
  由此可见,民事诉讼案件是我们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案件,像一般的婚姻案件、偷窃、劳务纠纷等案件,都属于民事案件的范围。正是因为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规范了各种纠纷、违法行为的诉讼范畴,才让我们能够生活在一个文明、健全的社会,因此我们更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总结: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来说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就是指受理个人、集体、单位三者之间因财产关系或是人身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例如婚姻纠纷、债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监事产生的方式有什么
      《公司法》监事产生的方式有什么《公司法》监事产生的方式有什么1.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有限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刑事拘留没物证要关多久?
      刑事拘留没物证要关多久?1、刑事拘留没物证要关多久?刑事案件若是没有物证最多能拘留三十七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


·申请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假释可以说是对罪犯很有利的一种制度,但在服刑期间要想申请获得假释,也不太容易,此时首先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假释的条件才行,不然肯定无法获得假释机会。但在一些情形却明确规定不得假......


·离婚财产的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
      对于离异的夫妻来讲,在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要对涉及到的问题处理清楚,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子女问题。而在就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之后,此时签订的离婚......


·公司两方就业承诺书违约金可以不用交吗?
      公司两方就业承诺书违约金可以不用交吗?可以不用交,但具体的还是要看合同来进行判定;就业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出现违约情形时,违约的一方需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协议中虽未约定违约......


·一、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怎么办?
      一、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