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一、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并未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越来越多的政策显示会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来源于香港,并在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正式提出,意思是允许开发商将正在建设当中的房子预先出售,收取预付款的一项新房买卖制度,目前来看,预售制缺点越来越突出。
  
  
  1、在预售当中购房人预先缴纳了全部款项(含银行贷款),购房人对房屋的质量难以把控,同时也存在因开发商资金断链无法完工而使购房人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据悉,不少的开发商在楼盘还没封顶时就开始预售,而从开盘到入住一般也用一两年才可以入住,对购房人是一种考验。
  
  
  2、预付款的资金全部进入开发商的账户中,一方面会放大杠杆的倍数,开发商在拿到这些钱后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开发更多的项目,而源源不断预付-贷款-开发之间的循环将无限放大杠杆的倍数,一旦资金断链极易产生系统性风险。
  
  
  基于此,社会上一直有人呼吁取消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二、取消预售制不该一刀切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有助于降低房企负债,也有助于降低中国的宏观杠杆率,但短期来说来会给开发商带来资金压力,有的甚至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短期看,如果取消预售制度,会带来供应量短期锐减的担忧,不利于平稳市场,房地产要进入现房销售必须要在房价平稳周期内,而且房地产市场已经基本进入存量环节时代,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降低的情况下。
  
  
  当下如果取消预售制,起码50%的房地产将倒闭。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最大的考验就是那些规模小、资金实力较弱的房企,如果成行,未来房地产领域大鱼吃小鱼的态势将会更加白热化。
  
  
  根据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取消商品房预售,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似乎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当前的商品房预售模式确实存在很大的弊端,但是,商品房现房销售的实施必须对传统的销售模式产生强烈冲击,如果过快实施现房销售并不能对房地产业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稳定推进。
  
  
  
  
总结:一、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并未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越来越多的政策显示会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以补办吗?
      通常交警大队在勘查完交通事故现场后,会结合相关证据出具一份交通事故处理单,给出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当事人要凭借处理单申请赔偿或向车辆保险公司理赔。那么如果不慎将处理单丢失,交通事故......


·房屋拆迁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现在社会在飞速发展,为了建设城市、美化城市、改造旧城区等都会涉及到需要进行房屋拆迁,对于房屋拆迁这个问题,总会出现那种难缠的房主,俗称“钉子户”,但......


·什么情况算受贿未遂 涉嫌受贿一般会怎么判
      受贿行为在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而此时如果是单位实施的受贿行为,那构成的犯罪与自然人实施受贿行为构成的犯罪不一样。也就是说对于受贿罪而言,只能是有自然人构成,并且还是......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被申请人:B(A之父),男,××岁,×族,××省××市人,现住××市××区××街××......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应该明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因为法律对两者的规定和保护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劳务关系,则很多权利得不到保障,很可能损害劳动者利益。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了......


·什么是渎职罪?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赋予的职权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危害极......


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