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有些年轻人认为只要双方相爱,就没有什么迈不过去的坎,但随着生活的洗礼,柴米油盐的压力,很多年轻人当初的激情也被磨的一干二净,有些夫妻本没有结婚却有了孩子,而感情闹掰后,对于孩子的抚养也是一个问题,那么,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判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主要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第一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第二是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第三是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第四是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第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第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第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第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五: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第六: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第七: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应当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这个时候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子女会按照自己更加亲近的感情进行选择,这样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综上所述,许多男女在没有结婚之前就已经住在一起而且还有了他们的孩子,此时如果要结束关系的话,孩子的问题可能就成为纠纷的重点,但是法官肯定会根据孩子的需要来决定究竟和谁一起生活会更加的好,或者当事人自己申请并且提出证明也是可以的。
  
  
  
  
  
  
总结: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有些年轻人认为只要双方相爱,就没有什么迈不过去的坎,但随着生活的洗礼,柴米油盐的压力,很多年轻人当初的激情也被磨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管辖权异议案件能不能保全
      管辖权异议案件能不能保全管辖权异议是当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有质疑、不服管辖时所采取的措施之一,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很大的作用。但是,有很多人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对于保全、申请程序等都......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是什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及成立条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及成立条件是什么谁找我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律的条文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对于人们权利的保护是一直没有变化的。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在合同的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损害当事人利......


·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
      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一、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


·贩毒10克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贩毒罪
      贩毒10克判多少年怎么处罚贩毒罪毒品的存在不知道毁了多少家庭,同时也让不少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不管是吸毒、制毒、贩毒还是走私毒品,其实这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而其中贩毒、制毒、走私......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