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什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二、信息公开的流程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我国是一个以人民利益为主的国家,一切事宜都以人民为主。国家对于信息的公开,让人们可以更加方面的了解国家的具体情况,以及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可以促进人们参与国家事件的讨论,让人们更加关系国家的发展前途,促进人们爱国之心。
  
  
  
总结: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什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罚没款申请延长的期限是多少
      罚没款申请延长的期限是多少罚没款申请延长是没有时间期限的。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在允许暂缓和延期的情况,也要看是哪个部门进行......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有多久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有多久一、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有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


·房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
      房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


·毁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因为生活中的大小矛盾而依法冲突因此对于这类事情的产生,大多数情况都有相关财物的损失,一种情况是自己的大意,另一种情况就是自己故意为之,不过,无论何种原因产生这种......


·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建筑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包括很多环节,需要多家单位协同完成。在单位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只有质量合格,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验收方......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