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金融机构登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金融机构登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实践中,债务人电话关机,搬离住所,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或熟人打听均不能联络到债务人的时候(债务企业常见负责人失联、公司人去楼空等情形),除了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催告函以外,通常就只有登报公告的通知方式了。公告形式被明确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也就是说,债权人在能够证明债务人确系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登报公告的方式进行债权催收,此种催收方式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二、损失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综上所述,对于拖欠贷款的债务人,金融机构往往会先致电催收,数额较大,屡次催收无效的,金融机构可能向法院提请诉讼。为了防止诉讼时效到期对自身不利,金融机构可以在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下登报。对于这种登报的方式,可以认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总结:金融机构登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实践中,债务人电话关机,搬离住所,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或熟人打听均不能联络到债务人的时候(债务企业常见负责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酒驾处罚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酒驾处罚标准具体是怎样的酒驾根据驾驶者体内的酒精含量可以具体分为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虽然都是属于酒驾中的情况,但由于严重程度不一样,因此也就导致实际对驾驶者的处罚不同。那到底酒......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吗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法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


·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
      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劳动仲裁是比较直接的维权办法,也可以同时进行。那么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


·酒驾甚至是醉驾都是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酒驾甚至是醉驾都是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已经是立案定罪是醉驾了,是不可能改为酒驾的,两者处罚不一样。醉驾改成酒驾,除非是检测有误,否则不能改。醉驾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以......


·工伤复发有停工留薪待遇吗?
      工伤是一个令人谈之色变的事,而遭遇工伤复发的职工更是不幸运,我们知道,一般的工伤即使受伤,也会有停职留薪的待遇,但是工伤复发的状况有所不同,在一般的工伤认定为结束后,工伤员工就会回......


·公司开5000资资怎么计算加班费?
      公司开5000资资怎么计算加班费?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


金融机构登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