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执行是否算诉讼时效中断?

  申请执行是否算诉讼时效中断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时效制度后,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否中断时效,就成为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目前法律关于时效中断的规定,主要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该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哪些情形下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期间内通过一定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并且可以确定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被义务人所知悉,比如邮寄文件后有回执单、发出通知后有对方签字盖章的回执文书或者在国省级媒体发出公告等,此时即可视为诉讼时效期间中断。2、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主张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义务人主动要求履行义务的,如提供债务担保、向权利人提交还款计划、请求延期履行等行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就会在义务人同意履行债务或主动要求履行债务时重新起算。3、如果经权利人要求,义务人不同意履行或仍不履行时,之后权利人决定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那么,当权利人提交起诉状之时,即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但是如果后来撤诉或者撤回仲裁的,不能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因为受一事不再理的要求,为了保障公民诉讼权利,撤诉或撤回仲裁从法律效力上视为未起诉或未申请仲裁。4、如果权利人没有采取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而是选择其他类似方式,比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申请宣告义务人死亡、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公安机关就侵权事项提出控告等,由于法律认同权利人以此类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因此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5、在权利人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获得胜诉的生效判决后,原则上来讲,可以说权利人的利益此时已经被国家公权力认可和保障,但是此时如果义务人超期仍未履行义务,权利人仍需进一步行使权利,即申请执行。由于诉讼时效的范围包含主张权利的期间和申请执行的期间,因此在主张的权利获得认可后,还需要在特定期间内申请法院执行,一般来讲申请执行的时间为两年。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文化水平也变得高了起来,大家得认知也发生了变化。诉讼时效是可以被中断,在被中断之后,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很多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毕竟中断对个人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总结:申请执行是否算诉讼时效中断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时效制度后,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否中断时效,就成为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目前法律关于时效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产品注册商标流程
      产品注册商标流程注册商标与普通商标最大的区别就是注册商标经过认证,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普通商标则不会。而普通商标要想成为注册商标的话,则需要办理注册申请。那么产品注册商标流程是......


·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
      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


·我们在被用人单位录取后成为他们的合法雇员。作为一名员工自然非
      我们在被用人单位录取后成为他们的合法雇员。作为一名员工自然非常关心公司的福利制度,希望自己的薪资待遇良好。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制定更好的奖惩管理制度也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下面为您列......


·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
      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一)债券发行是什么意思所谓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为确定股权价值,往往在签约前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评估......


·判案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
      判案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一、善用逻辑推理与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确立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核认定证据......


申请执行是否算诉讼时效中断?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