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早期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早期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早期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约定条款;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等问题。根据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灵活的调整。
  
  二、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都会被认定为是职员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首要凭证,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劳务纠纷是比较多的,若是职员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就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救济请求,否则一般只能向法院起诉。
  
  
总结:一、早期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早期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


·假释考验期在家吗
      可以在家,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


·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设立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设立有哪些?我们设立一家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是私人企业都是必须要有营业执照的。那么我们在申请执照后都是以企业法人的身份存在,......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诈骗罪是以非法占......


·医疗责任纠纷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一、医疗责任纠纷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


·车祸赔偿法院已判对方还会找事吗
      看具体情况定。被伤害者经协商赔偿或法院判决获得赔偿后,后期或不定期因病复发等费用增加较大的,仍可通过法院向赔偿义务人追加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


一、早期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