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章名】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五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章名】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九条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责任者;



  

(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章名】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章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由国务院劳动部门会同国务院统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确定办法和事故的分类办法由国务院劳动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部门对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伤亡事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劳动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五六年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同时废止。

总结:国务院令第75号【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标侵权案件的追诉时效为多久?
      商标侵权案件的追诉时效为多久?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严格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既然商标权人明明知道有人侵权却又置时效于不顾,不及时采取措施,自然应当承担不受保护的结果;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对于......


·后妈是孩子的监护人吗
      后妈是孩子的监护人吗?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外,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几乎没......


·交通次要责任不赔偿可以吗
      次要责任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协商的结果。虽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划分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责任等级,却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比例。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是否需要赔偿属于民事纠......


·钢泥土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泥土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的工程在验收合格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之后,才能进行交付使用的,也只有在验收之后,发包方才需要支付全部的工程价款。......


·判决拘役会不会有案底2023
      判决拘役会不会有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


·著作权只保护美术作品的什么
      著作权只保护美术作品的什么一、著作权只保护美术作品的什么?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应当由著作权......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